為做好我院2017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根據武漢大學《關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現將我院2017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機構
根據學校文件要求,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委員會由學院有關領導、研究生導師代表、行政管理人員代表和學生代表等組成。
二、評審對象
測繪學院當前在籍的基本學制年限內全日制研究生(全脫產學習),申請者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三、獎勵標準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萬元。
四、申請條件
詳見《2017年測繪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細則》。
五、評審程序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采取學生個人自主申報、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初評推薦、校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校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研究生本人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答辯申請書》(見附件2)、《測繪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報自評表》(見附件7)連同科研成果及相關證明原件提交給所在班級班委會,各班委會初步審核材料、確定有效申報材料,并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推薦意見,于2017年10月9日下午5:00前將推薦材料電子版發送至963673330@qq.com,郵件附件請注明“國家獎學金+姓名”,同時將推薦人(導師)簽字后的審批表、答辯申請表、簽署班級審核意見的申報自評表及紙質版材料(包括成果原件)交至學院211研究生管理辦公室褚老師處。
(二)2017年10月13日下午2:30,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組織召開國家獎學金公開答辯會,由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就思想表現、科研成果、學習成績以及綜合表現等情況進行公開答辯。答辯同學需準備PPT,每人限時4分鐘。答辯完成后,評審委員會對每位答辯者進行投票,并按票數高低進行排序,在名額內確定擬公示名單。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定。
六、注意事項
1、參加申請的學生必須嚴格按照《測繪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細則》的具體要求提交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2、申報材料必須保證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除取消申報人本次參評資格外,學院將取消該生本學年所有評獎評優資格。過去評獎使用過的學術成果不能參評。
3、研究生在校期間,在同一學年度可同時申報國家獎學金和其他獎學金,但不得以同一成果獲評兩項及以上獎學金(學業獎學金除外)。研究生使用本人不同的學術成果獲評國家獎學金和其他獎學金獎金和榮譽可以兼得。
研究生在基本學制年限內,因國家和單位公派出國留學或校際交流在境外學習的研究生,仍具備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研究生,不具備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一)參評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
(二)參評學年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者;
(三)參評學年因私出國留學、疾病、創業等原因未在校學習、學籍狀態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
(四)當年畢業的研究生。
武漢大學測繪學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附件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答辯申請表